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過濾+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工藝要求
1.基本要求
(1)前置過濾設備可有用過濾出產過程中的顆粒物,顆粒物含量<1mg/m3,一起過濾材料便利替換或許清洗。
(2)活性炭吸附設備箱體應選用抗腐蝕材料或依照 GB 50727 進行防腐處理和檢驗。
(3)催化燃燒設備供給活性炭脫附的熱空氣,燃燒室應選用防腐、耐高溫材料。
(4)催化燃燒設備應設置必要的防爆孔,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5)催化燃燒設備應具有保溫辦法,確保設備表面溫度不高于60℃。
(6)催化燃燒設備應具有換熱性能,換熱效率不低于50%。
(7)催化劑應有質檢部分出具的合格證明,并滿意:
a). 運用溫度為 200℃~700℃,并能接受 900℃短期高溫沖擊。
b). 空速***于 10000/h-1,但不該高于 40000/h-1。
c). 正常工況下,催化劑運用壽命應在8500h以上。
d). 負載率不低于3‰。
2.性能要求
(1)前置過濾箱結構規劃合理,不得讓未經過濾的氣體進入后續工藝流程;多層過濾材料應依照過濾等級凹凸隨氣體活動方向由低到高安置,各層過濾材料應間隔必定間隔布放,***終一級應選用高于F7等級過濾材料,過濾后尾氣中顆粒物含量<1mg/m3。
(2)活性炭吸附設備的活性炭材料填充量與每小時處理廢氣量體積之比應不小于 1:5000,每1萬Nm3/h廢氣處理蜂窩活性炭吸附截面積不小于 2.3 m2 ,顆?;钚蕴课浇孛娣e不小于4.6 m2 ?;钚蕴繎b填整齊,防止氣流短路,
(3)顆?;钚蕴?**挑選柱狀活性炭,直徑≤5mm,比表面積≥1200m2/g或碘值≥800mg/g;蜂窩活性炭的橫向強度應不低于 0.3 MPa,縱向強度應不低于0.8MPa,比表面積≥750m2/g或碘值≥800mg/g。
(4)脫附管道應裝備保溫結構,保溫厚度≥80mm,原料:硅酸鋁纖維,密度≥180kg/m3,管道表面溫度≤60℃,設置高溫風險警示標識。脫附進出口管道總長度宜≤10m,彎頭數量宜≤6個。
(5)活性炭吸附設備應做***保溫辦法,保溫厚度≥50mm;設置裝卸碳孔,內置均風設備,箱內風速控制<1m/s,全體壓降≤2.5kpa。
(6)活性炭吸附設備裝備的閥門走漏量<1%,控制方式:電動/氣動控制,具有開度指數表,具有緊迫手搖開關性能,并供給性能參數證明材料。
(7)活性炭吸附設備內膽厚度>3.5mm,保溫外殼厚度≥1mm??紤]熱脹冷縮變形應設置合理補償。設備加裝安全監測儀器和連鎖控制系統。
(8)每個吸附箱設置***立的多點監測熱電偶,可顯現活性炭脫附時的床層平均溫度。
(9)催化燃燒設備排氣應直接銜接至排氣筒,其排風量應和補冷風量相匹配,補冷風機風壓和脫附風機風壓相吻合,不該運用軸流風機;
(10)催化氧化設備的預熱溫度宜在 220℃~350℃,不得超越 450℃。規劃工況下蓄熱式催化燃燒設備中蓄熱體的運用壽命應***于 24000h;催化氧化進入氧化室的氣體溫度應到達氣體各組分在催化劑上的起燃溫度,催化氧化室溫度依照混合氣體中起燃溫度***的組分確認。
(11)催化燃燒設備電加熱棒線纜須用耐高溫線纜,并設置金屬軟管維護,不得進入催化燃燒室、不得觸摸廢氣。
(12)電器控制箱,應契合電控箱規劃GB50058的要求,可***立顯現每個活性炭脫附箱和催化燃燒室溫度,具有報警性能。
3.安全要求
活性炭脫附后氣流中有機物的濃度應嚴格控制在其爆破極限下限的 25%以下。催化燃燒設備應設置在間隔安全區30米之外。關于活性炭吸附劑,脫附氣流溫度應控制在<120℃規模之內,脫附溫度采納階段式升溫,防止脫附尾氣濃度產生***幅度動搖;在吸附操作周期內,吸附廢氣后吸附床內的溫度應低于50℃。當吸附設備內溫度超越 70℃時,應能主動報警,并當即發動降溫設備。燃燒設備應一直按規劃溫度運轉(或略低于規劃溫度),并設備燃燒溫度接連監控系統。燃燒設備進氣管道應設備阻火器(防火閥),并供給質量證明文件。設備與控制柜之間的銜接線必須有金屬軟管維護。室外處理設備應設備契合《建筑物防雷規劃規范》 GB 50057 規則的避雷設備,消防及安全分散規劃應依照GB50140及GB50016的規則要求進行規劃。